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新教会教义纲要 #6

BE6.关于自由意志

BE6.关于自由意志。

(a)自由意志绝不会因亚当犯罪而被毁,尽管它因此有所损害和扭曲(第6次会议,第1章)。

(b)无论谁说人的自由意志——在被上帝感动和激动的情况下——完全不能通过赞同(激动与呼召他的)上帝来配合,由此来决定并预备自己接受称义的恩典;或者无论谁说,即使他这么想,也不能不同意,只能像某个无生命的东西那样仅仅处于被动,什么也做不了;这人是该受诅的(第6次会议,法规第4条)。

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#26

Faith26.然而

Faith26.然而,每个人不仅为了世上的生活关注功用,还必须为了天上的生活关注它们,因为结束世上的生活后,他就会进入这种生活,并在其中活到永远。因此,每个人自童年开始便从圣言,或教会的教义,或讲道为自己获取关于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,这些知识或认知关系到他的永生。他照着求知欲,或对知道的情感而把它们或大量或少量地储存在他的属世记忆中;求知欲或对知道的情感是他与生俱来的,并通过各种刺激而得以强化。

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#9

Faith9.盲目的

Faith9.盲目的信仰后来存在于新教教徒当中,因为他们将信与仁分离;人们若将两者分离,就必陷入对真理的无知之中;他们将信定义为纯粹的思想,即思想某事是真的,完全撇开了对此的任何内在承认。对这些人来说,无知也是教条主义的保障、捍卫者,因为只要无知,加上神学问题超越理解力这种说服占据主导地位,他们就能什么都说,且不会遭到反驳。他们能相信他们所说的是真的,并且他们自己明白这些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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